3月9日上午,山东省临沂市海事局召开全市渡船更新改造座谈会,传达日前由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《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。河东、郯城、沂水、费县、临沭、沂南等有渡口的6个县区交通局分管局长、海事处主任及临沂市海事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。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李敬堂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李敬堂要求,要深刻领会《办法》内涵,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;在渡船更新工作中,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,据实上报,不得出现瞒报、谎报、漏报行为;各级海事、船检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,严格审查,严格把关,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与会人员根据各自辖区渡口、渡船实际,结合《办法》进行座谈讨论,并针对渡船的更新和改造工作,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。
据悉,为加强船舶安全监管,改善农村渡船安全状况,经国务院批准,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专项资金,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,鼓励农村老旧渡船更新,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。目前,临沂市共有经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渡口15处,原有渡船近30艘,但大部分船舶因老旧已于2007年底被禁止航行。此次渡船更新奖励政策的出台,对于提升临沂船舶质量,保障人民出行安全,实现"三个服务",将有着深远意义。